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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11     作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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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中的重点任务提出:


围绕关中盆地以地热、氦气等矿产为重点,摸清氦气资源家底,提高低碳清洁能源供给量;

拓展地勘行业服务新领域,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和特色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热、矿泉水等地质调查评价,挖掘地质文化价值,实现地质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协调发展;

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黄河流域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推进黄河流域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多措并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调查院,各地勘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资源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回信精神及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7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重点,积极拓展地质勘查工作服务领域,按照陕西地质勘查事业“一体两翼”高效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地勘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富有创新活力的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有效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战略目标。全面构建地勘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有力有效,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推进,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着力把陕西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供应的战略基地,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和研究水平进一步提高,战略性矿产保有资源量增长明显,一山一盆多区带勘查开发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一批战略性矿产资源基地,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明显,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地质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到2030年,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建成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供应战略基地,低碳清洁能源保障能力明显加大,矿业逐步走向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支撑能力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方位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 

到2035年,地勘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构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低碳清洁能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显著提高,地质成矿理论、找矿预测方法和勘查技术整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矿产勘查开发利用更高效、更绿色,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支撑能力高效有力,更好支撑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

二、重点任务

(三)完善地勘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省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沟通和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地勘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推动和妥善解决地勘单位改革遗留问题,加强公益性地勘单位队伍建设,推进省属及中央驻陕地勘单位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富有创新活力的地质勘查工作新机制。做大做强地质勘查主业,拓展地质勘查工作服务新领域,不断增强地勘行业整体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高效有力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四)优化地质勘查开发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重点勘查区为核心,以省级重点勘查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示范区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围绕陕北鄂尔多斯盆地以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炭等能源矿产为重点,实现油气“稳油增气”、煤炭“增储扩量”;围绕关中盆地以地热、氦气等矿产为重点,摸清氦气资源家底,提高低碳清洁能源供给量;围绕陕南秦巴山区以铁、锰、铜、金、钴、锂、铍、钨、钼、钒、铅、锌等金属矿产及钾盐、晶质石墨、萤石、高纯硅、磷等非金属矿产为重点,积极推进陕南页岩气勘查评价,推动建设大中型矿产资源基地。

(五)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积极融入国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落实陕西省找矿行动实施意见,坚持“强基础、重示范、带市场、求突破”工作思路,优选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矿集区、重点勘查区,以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铁、锰、铜、金、钴、铬、锂、镍、铍、钾盐、煤炭、钨、钼、锑、钒、钛、稀土、晶质石墨、萤石、磷、铅、锌、高纯硅、氦气、地热等30种矿产为主攻矿种,合理部署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调查评价、矿产勘查和重大基础问题研究及科技创新等工作,力争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取得重大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积极推进深部地质找矿。围绕“一核两深三系”为主体的自然资源重大科技创新战略和《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加强深部勘查,有效拓展第二找矿空间,加大重要矿集区勘查及综合研究力度,开展典型矿区深部及外围综合地质找矿工作。加强战略性矿产重点矿集区成矿作用及深部预测研究,开展深部找矿综合技术方法试验和组合研究,扩维物化探数据及加深异常精细解释研究工作,总结深部找矿有效组合体系,指导并推进深部地质调查取得突破。发挥财政资金在深部找矿方法试验、新区新类型新矿种找矿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勘查力度,提升勘查精度,积极探索深部找矿模式和经验,为降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风险提供有效示范。

(七)拓展地勘行业服务新领域。树立“大资源、大环境、大地质”理念,积极探索拓展地质勘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在加强传统地质调查工作基础上,着力推进地质工作向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健康地质等领域多元化转型,为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重要经济区带关中城市群、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的基础地质调查,支持开展资源、环境、空间等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和地下空间综合调查评价,开展城市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服务城市更新和规划建设。推进重大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脆弱区、重大工程建设区、矿产资源基地等重点区域的综合调查评价,为城市功能布局、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工程、人防工程等提供基础支撑。围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布局优化等方面,积极开展综合地质调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和特色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热、矿泉水、建筑石材、富硒土壤、旅游地质调查评价,挖掘地质文化价值,实现地质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协调发展。

(八)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统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发挥地勘行业专业优势,开展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地表基质调查、水资源调查、农业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生态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岩溶土壤碳汇调查评价、二氧化碳地质封存调查评价、重大工程地质安全调查评价等,为乡村振兴、防灾减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发展等服务。开展黄河流域生态地质调查,从生态系统角度对区域生态地质环境的生态功能做出评价,为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提供地质支撑。加强黄河流域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推进黄河流域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多措并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九)提升地质勘查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有实力的地勘单位联合构建方向明确的科研平台和科技创新成果共享平台,集中资源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地勘基金在科技创新中的投入,提升科研平台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业化能力,提升地质勘查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战略性矿产、深部找矿、地质灾害防治等关键领域,引导地勘单位与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合作,开展理论、方法研究及关键技术攻关,通过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地勘行业整体能力升级。广泛应用大数据、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建设上下联动的地质大数据平台,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综合监测体系,提高地质数据集成应用,提升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十)坚持绿色勘查守牢安全底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把绿色勘查理念贯穿于地质勘查实施全过程,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紧盯找矿工作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从制度落实入手,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一)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发挥地勘单位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建实建强平战结合技术支撑队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紧围绕“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地质灾害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全方位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空天地一体化模式,强化综合遥感技术应用,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开展城(乡)镇1:1万地质灾害风险精细化调查,全方位多维度发现隐患。强化“人防+技防”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专业监测阈值研究,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和响应处置能力。不断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强化县级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研究,提高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强化宣传培训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指导地方政府及时果断撤离群众,为撤离人员回迁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加强重大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精准识别避灾搬迁对象,科学实施工程治理,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勘行业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能职责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采取有力措施,为地勘单位在本地区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地质勘查工作顺利实施,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地勘工作更好融入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

(十三)深化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地质勘查投入力度,发挥地勘基金降低市场风险和引领拉动作用,构建“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市场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和战略性矿产调查。建立省级地勘基金持续稳定投入机制,重点开展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评价。鼓励市县财政资金投入开展本行政区域优势矿产的地质勘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商业性矿产勘查找矿突破。

(十四)培育高质量人才队伍。围绕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需求,依托科技创新平台,发挥自然资源各类项目带动引领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人才培养体系,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建立高素质的地质勘查行业队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搭建专业人才技术交流平台,开展行业内优秀人才评选,形成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注重培养高水平的行业领军人才,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发现和培养力度,提升技术人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快制定涉及重大科研、重要贡献、找矿突破等方面的省级地质工作奖励办法和人才奖励措施,推动高质量地勘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地勘行业改革的扶持政策,支持地勘单位依法盘活土地,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地勘单位改革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地勘单位提出矿业权出让区块建议、参与勘查成果收益分配、完善市场化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为地勘单位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地质勘查管理政策,因地制宜制订修订地方标准,指导推动地质勘查技术鉴定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地质资料数字化信息的集成汇集和开放共享。研究制约地质找矿政策堵点,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配套,激发地勘单位及市场主体找矿勘查积极性。支持参与省外经营活动,拓展海外市场,鼓励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矿产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项目。

(十六)加强地勘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地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规范检查程序、加强信用惩戒,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为地勘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在省厅门户网站设立“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专栏,依法归集共享省内地质勘查单位基本信息、地质勘查活动信息及政府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地质勘查规划等相关规划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地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地质勘查规范和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抓好项目进度、严管项目质量、用好项目资金,切实落实绩效目标。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9日